食品包装专利类型及流程

一、食品包装专利申请类型

1、针对食品包装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虽然将“实用新型”规定为“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之一,但没有对保护方式做具体的规定。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成员国所采用的方式虽然不尽相同,但都符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要求。

(2)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专利相 比对答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属于技术方案,在申请手续、授权条件、保护方式等许多方面非常接近。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特点: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不论是否新颖实用)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一定形状、构造的产品,而不能是气态产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 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具有,能在工业上应用;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

(3)在实用新型中,所谓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具有可以从外部观察道德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内部构造,即产品的组成部分及其机构,他们是确定的空间位置关系,以某汇总方式相互联系而构成一个整体。

2、 针对食品包装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第三类对象,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要求保护的对象之一。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 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需要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根据定义,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这会总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或者是二者的结合。

  一般来说,外观设计具有如下特点:

(1)只有与产品相结合的外观设计才识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
(2)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就是能够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如果产品的形状或图案不能用工业方法复制出来,或者不能达到鼻梁生产的要求,就不是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
(3)外观黑色机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感,此处所指的“美感”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含义:

      ①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能够被人们的视觉感知;

      ②外观设计不违反社会风俗;

      ③外观设计能够引发人们美的感觉。

二、如何办理食品包装专利申请

(1) 办理食品包装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 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 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 办理。办理的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 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2)企业食品包装专利申请材料的完整提交是企业专利权被顺利授予的基础

    1、决定专利权被顺利授予的条件很多,有企业发明创造自身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的条件,也有企业积极配合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材料的影响.

    2、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查,对国家专利局要求提供的专利申请材料要积极提交,以便国家专利局对专利申请的材料可以快捷、方便、专业地审查.

三、食品包装专利申请获准授权时间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时间大约为10个月至12个月不等;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时间从6个月至8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