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作品著作权受保护的最大期限是多少呢?

版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其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 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 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 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 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其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 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其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 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 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其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 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 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 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 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 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 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 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 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 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 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 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七)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 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 月31日。   

(九)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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